二、特教班課程目標
下載
依據職業學校法、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,提供輕度智能障礙者就讀職業學程之機會,以培育個人、社會與職業適應的能力,使其成為獨立自主的國民。為實現此一目的,須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:
鍛鍊學生身心、充實生活知能,發展健全人格,以提昇個人及家庭生活的適應能力。
了解生活環境,順應社會變遷,擴展人際關係,以培養學校及社區生活的適應能力。
認識職業世界,培養職業道德,建立工作技能,以增進就業及社會的服務適應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