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實施通則 下載
灱課程編制
1.本課程綱要之制定,旨在延伸國民中學階段之特殊教育,提供輕度智能障礙學生習得個人、家庭、社會與職業適應的能力;各校課程之開設,得以此為依據,並參酌學校特色、社區需求,訂定符合學生需要之課程。
2.一般科目應著重健全人格、文化陶冶之培養,及豐富休閒生活外,更應結合專業知識;以符合實用化、生活化之要求。
3.專業及實習科目應以實務為核心,輔以基本的理論知識,配合見習及實習課程的實施,讓學生從實務操作中習得基本技能及樂於與人分工合作,進而習得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4.一年級二年級以安排參觀、見習相關機構、職場,三年級以校外實習為主,實習天數以二至四天為原則;實習課程、方式由各校依實際需要訂定之。
5.活動科目每週四節,其中班會一節,聯課活動及週會三節為原則。活動科目以培養學生認識自我、樂於參與群體活動、拓展人際關係,達到融合教育之目的。
6.各科目教學或活動應融入下列內容:法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職業安全教育、環保教育、兩性教育等內容;並與日常生活相結合,發揮學以致用的功能。
7.各科教師必須針對該科(課程)教學目標,自行擬定單元目標(一般目標)及具體目標(行為目標),以達成教學效果,並依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三層面,施予適性評量。
8.各科目教材大綱所列之內容細目,可視學生能力、興趣、社會需要等酌量增減,各單元教學時間亦可視實際需要調整。
牞教材編選
1.教材之選擇應顧及學生能力及社區環境的需要,配合科技之發展,使課程內容與生活相結合,以激發學生學習興趣,增進學生理解,進而應用於實際生活中。
2.教材的選擇應配合其身心發展程序,一方面考量既有之學習經驗,一方面顧及其特殊的成長及學習背景;教材應力求淺顯易懂。
3.各科教材內容應以循序漸進方式編排,新舊教材之銜接應建立在既有經驗的基礎上,以增進學生學習遷移之能力。
犴教學實施
1.教學原則
各校實施教學時,應依據教學目標,教材性質,學生能力與教學資源等情況,參酌下列教學原則,採用適當的教學方法,以達成教學之預期目標。
個別化原則:教師應依教學目標,考量學生個別需求,擬定適合學生能力及學習特性的個別化教學計劃,並參酌本課程綱要之內容,選擇教材,實施教學。
實作原則:在真實的情境中,鼓勵學生自己動手操作,或以角色扮演等方式實際演練;同時給予學生充分練習的機會,以達熟練水準。
漸進原則:同一類教材應分開施教,以避免習新忘舊,並依難易程度,循序漸進教學。
精熟原則:教師用反覆練習方式,適時複習舊教材,對學生的適當反應,立即給予鼓勵,以提高學習效果。
安全原則:教學過程應重視活動內容及教學環境之安全性,尤其是實習課程的工作安全維護,此外,亦須防範學生出現不適當行為時所可能產生的意外狀況,並教導其處理的能力。
轉銜原則:教學時應充分利用社區資源,適時帶領學生到校外參觀相關機構、設施,並協助學生獲得實習機會,使學校教學與實際相結合。
2.教學方式:
為達成個別化教學目標,學校實施特殊教育教學,得以下列方式實施之:
依『分組方式區分』有:
a.個別指導。
b.班級內小組教學。
c.跨班級、年級或學校之分組教學。
d.其他適合之分組方式。
依『人力與資源應用方式區分』有:
a.師徒制。
b.協同教學。
c.同儕教學。
d.電腦或多媒體輔助教學。
e.遠距教學。
f.社區資源運用。
其他適合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學方式

犵教學評量

1.評量範圍

認知
技能
情意
2.評量方法

依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,實施個別評量。

評量方式應包括學生起點行為的預備性評量,以及教學過程進行中的形成性評量,並依據長期目標做總結性評量。
其他適用於特殊教育之教學評量,如動態評量、實作評量、檔案評量等。

3.評量結果

教學評量的結果須妥善運用,除做為教師改進教材教法及輔導學生之依據外,應通知家長,以獲得共同的瞭解與合作。

玎教學輔導

1.教育目標的達成,端賴教師的用心。教師須以愛心、耐心、信心與持續的熱心輔導學生,同時應有敬業樂群的專業精神。
2.全校教師均須負起輔導學生的責任,在教學過程中,隨機指導學生做人的道理,做事的方法,並能以身作則。
3.教師對於學生的認知能力、健康狀況、學習狀況、學習評量、家庭環境、性格、興趣、特長及優缺點等,均應詳細調查瞭解,編製學生之個別化教育方案,並隨時加以修正、紀錄,作為輔導依據,俾能達到因材施教的效果。